听说过工人、农民、群众上访的,没听说过党政领导干部上访的;听说过党政领导干部接访、息访的,没听说过党政领导组织策划上访、闹访的;听说过地痞、流氓搞打砸抢堵闹事生非的,没听说过党政领导干部煽动、指使别人这么干的。可是,这事就这么真的发生了,就发生在“普法”之后、“三讲”之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之后的湖北省大冶的七名党政干部身上。据《中国青年报》2月25日的报道,2005年8月6日,因反对撤市改区,湖北省大冶市部分在职领导干部和退休干部,组织了一起到黄石以“袭警”和冲击党政机关为目标、实施打砸抢堵、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群体性事件。近日,涉及此事的7名领导干部受到了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等严肃处分。
很显然,稍具政治生活常识的人都清楚这是一种近乎疯狂的冒险举动。那么,他们为什么会用此下策?肯定是一己之私受到了损害。这起事件缘起上级决定大冶撤市建区。对一般市民、一般农民而言,可以说是抱着无所谓态度的,因为市也罢区也罢,反正老百姓们都是上班、做工、干活、吃饭。但对当干部的,尤其处在决策要害岗位上的领导干部而言,当市委书记、市长与当区委书记、区长差异就大得很,别看还是那个级别,但权限将会有质的改变,比如城市的管理权、行政的收费权、项目的审批权、机构的设置权、人员的安排权、资金的分配权等人权、事权、财权都要发生、收缩转移甚至移交。
如果是真正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真正把“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当成行为指南的党员干部,理应是理解、配合、支持由市变区的区划调整,坦然面对人、事、财“三权”的改变;但对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人,对那些嘴上说一套心里想一套手中干一套的人,对那些早已把党和人民赋予手中的“权力”变成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人,这就无异于抽筋、扒皮、刨祖坟了,他们当然要气急败坏孤注一掷了。
他们为什么会如此目无法纪?显然是个人主义极端膨胀。如果说这些人不懂法、不知法、不守法,显然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但这里的“守法”是对人不对己的,假如他们的下属特别是辖区内的普通工人、农民冒犯了他们,他们马上就会搬出法律条文,威慑群众做“守法”、“护法”的好公民。至于党纪政纪,从他们能官至处级领导干部岗位的经历、阅历中看,从他们经常坐在主席台侃侃而谈、要求别人如此这般的演讲水平上看,他们应该也是心知肚明、稔熟于胸的。
可悲的是,这些人当官时间久了,就自认为权高位尊、人巨言重了,谁也不能触犯他的尊严,谁都得依据他的意志行事。他们最初是不把下级和群众放在眼里,慢慢地就不把上级与组织放在眼里,只要我心里不顺畅、不愉快、不满意,就给你施以颜色、设置障碍,直到方方面面都得退让一步、让我三分才肯罢休。
具体到组织策划社会闲散人员冲击党政机关的湖北省大冶这七名党政干部,骨子里还蕴藏着一种平时看不见、但一发就不得了的痞子心态:解决不了的事就把它闹大。本来,如果对有撤市建区确有意见,完全可以通过组织渠道反映、信访渠道上访、人大渠道否决,甚至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诉讼,但他们偏不。在极端的人个主义意念支配下,也是凭着生活经验与从政经验出发,他们认为只有闹出点“动静”、搞成点“气候”才会引起更高层的重视、才能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不幸的是,当今有这种不安定基因的干部并非少数,万幸的是,大冶的这些人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做了反面教材,给其他人敲了警钟。
如果我们再往深处挖掘,从另一角度剖析,当前的公权力过大、某些岗位上的党政干部的“含金量”过高,也是一个值得引起重视、应该拿出对策的问题。








